疫情控制石桥镇召开非洲猪瘟控制技术
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与我省接壤的周边省份已出现多起疫情,猪瘟危害大、传播快、防治难。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1月11日,石桥镇召开了非洲猪瘟控制技术培训会,特邀农牧局疫病控制中心王备战同志,对各村主任和村里养猪户进行非洲猪瘟控制技术培训,会议由纪委书记高运同志主持。
非洲猪瘟控制技术培训会
关于非洲猪瘟及疫情
1.非洲猪瘟只传染家猪和野猪,不传染马、牛、羊等动物,不传染人;
2.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热性、高传染性疾病,目前无有效治疗办法,无疫苗预防,死亡率高达%;
3.非洲猪瘟病毒在低温阴暗环境下可存活数年,在常温下可存活数周,高温加热(60℃以上)只存活十分钟左右;
4.非洲猪瘟通过与病猪、带病毒的猪和软蜱(一种寄生虫)接触传播,被病毒污染的车辆、粪便、泔水、环境、未加工熟制的猪肉产品、人员衣物等都能传播疫情;
5.非洲猪瘟病毒潜伏期4-19天不等,猪发病时,高烧至41℃,2-10天内死亡,出现皮肤发红、耳朵发紫、后肢无力等症状;
6.发生非洲猪瘟的养殖场、养殖户所在村为疫点,疫点外半径3公里范围内为疫区,疫区外半径10公里范围内为受威胁区,有野猪活动的地方,疫区外半径50公里内为受威胁区;
7.一旦发生疫情,疫点、疫区立即封锁。疫点、疫区内生猪全部扑杀并无害化处理,过往车辆及人员要严格进行检查登记消毒。禁止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生猪进出及相关产品调出,调入产品必须经过严格检疫;
8.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暂停生猪屠宰活动。
关于防控措施
1.禁止瞒报、谎报、迟报、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2.禁止用餐厨剩余物和泔水喂猪;
3.禁止车辆、人员等未经消毒和许可进出养殖场、屠宰场;
4.禁止收购、贮藏、宰杀、加工、出售、食用病死猪及产品;
5.禁止屠宰无有效检疫证明和佩戴标识的生猪;
6.禁止未经报告擅自处理病死猪;
7.禁止擅自进行生猪交易;
8.禁止通过网络买卖没有检疫证明的生猪及其产品;
9.禁止养殖户将异地生猪作为本地生猪申报检疫;
10.禁止未经批准引进种猪;
11.禁止外地生猪调入;
12.发生疫情后,禁止生猪或未经高温处理生猪产品调出;
13.禁止车辆未经备案运输生猪;
14.禁止携带或者运输非洲猪瘟疫情国家和地区的生猪、猪肉及其制品进入;
15.禁止擅自传播未经证实发布的疫情信息。
对违反以上防控措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tujiahuayuan.com/yqfl/7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