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嫩江孙吴实行疫情最严管控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九三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嫩江市疫情蔓延扩散势头,参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地区实行最严格管控办法的通知》(黑疫指办发〔〕55号)文件精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在我市实施最严格的管控办法。

一、封住城

严管严控各出城口,实施交通管制,封闭所有出入口,车辆和人员一律不予放行。运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城市运转、参与疫情防控、重大疾病救治等车辆和人员须登记和测温后放行。

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和沿线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前段劝阻、途中查控、落地稳控等措施,坚决阻断传染源输入途径,守好入城“大门”。

二、关住门

对所有村、社区(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1个进出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在非主要通道设警戒线隔离,对本村、社区(住宅小区)人员和车辆进出做好登记,严格做到“二人二查三问”,即每个卡口至少2人值守,查体温、查身份证(或通行证),询问“到哪里去”“为什么去”“预计何时回”,并做好记录。

三、管住人

各村、社区(住宅小区)封闭期间,禁止人员和车辆出入,防疫工作有关人员、应急车辆除外。本村、社区(住宅小区)人员和车辆凭人员通行证进出,其他人员除看病、上班、生活保障外,一律不得外出。发热病人外出看病,要由村(社区)专人做好个人防护,用专车直接送医院就诊。在病人未排除感染新冠肺炎前,将就医者、社区陪同人员作为高风险人员,做好筛查和隔离。其他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要测温,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全面登记个人信息、联系方式,落实定人定时跟踪防控措施。快递、外卖集中到村、社区(住宅小区)防疫卡点,消毒后由居民取走。

四、禁聚集

以户为单位,严格禁止城乡居民探亲、串门、打牌、聚餐、聚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五、早隔离

对外来或从外地返回人员严格实行14天隔离观察(自到达之日计算),一律不得外出,每天记录体温和身体状况。有居所的实行居家隔离;单位具备隔离条件的实施单位隔离;无居住条件的到本地提供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所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到指定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拒不配合集中隔离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解除隔离观察的由社区监督其继续居家隔离。

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栋单元实行为期14天的全封控管理,在其住处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设置警戒线,严禁人员出入,封控人员生活必需品由所在村(社区)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封控管理的有关人员,药品和生活必需品等可采取集中采购配送方式进行,相关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自2月18日起,在48小时内对本辖区城乡居民开展拉网式筛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全覆盖、无盲区。

六、控经营

与居民生活必需品保障无关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定期消毒,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进行测温;所有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止咳药和抗病毒药。

开复工企业须按规定报备后开复工。所有外地返乡的开复工人员必须隔离观察14天,本地人员必须无发热症状,无与疫区人员接触史,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并持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疫情监测证明方可上岗。

开复工企业负有管理、登记、防护的主体责任,要合理配置用工,推行多班定员生产,划小作业单位,限定工作区域,员工上下班必须测量体温、做好登记。

七、严执法

对出现发热(37.3℃及以上)、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不按照要求如实、主动报告,逃避、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体温测量、情况核查、防疫检疫、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强行冲卡,恶意污蔑攻击、侮辱、威胁、伤害人民警察和医务防疫人员,要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监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受理重点人员未落实管控措施举报。

八、保民生

水、电、热及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窗口实行“不见面”网上办理、网上缴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非恶意欠费者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不停网、不停机。

对持有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物资、民生保障和有序复工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对车上人员体温测量正常后快速放行。对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等应急检修作业,要有专人陪同在本区域内作业。

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生产供应基地“严进严出”,对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饲草饲料等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专人管、专车运、专线行、专人接管理措施,稳定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供应。

九、抓督战

要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包保责任。凡防控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嫩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年2月18日

抗击疫情

关于孙吴县人员禁止出城的通告广大市民朋友们:按照黑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孙吴、嫩江、五大连池市(含沾河)人员在2月20日之前一律不许出城。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从即时起至2月20日前,公路、铁路卡点将禁止人员出城。各乡镇、各社区要停止发放出城证明,已发放的要及时收回,并负责及时告知本人。2.保障生活生产、医疗防疫、物资运输、应急救援车辆继续按原来要求执行。3.2月20日以后,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告。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对违反要求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特此通告。孙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年2月18日

监制:徐晓岩

来源:嫩江市人民政府网、孙吴政务

责编:July

法律顾问:华海微(黑龙江边陲律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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