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泰教育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率、无遗漏,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施毅
副组长:王贺
组员:熊金芝姜银凤刘永平续慧慧吴思雨
疫情报告员:续慧慧(兼)
二、疫情报告员工作内容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进出校健康检测工作,记录健康状况,含有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
5.发现达到37.3摄氏度人员,立即引导进入临时隔离观察点,将情况通知疫情监测组组长(救治处置组组长兼)后,跟进综合协调组是否联系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并告知情况,救治处置组是否通知吕校长启动应急预案:联系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同时联系校区所在地社区处理并汇报教育主管部门等。
6.做好校区每日的疫情防控情况的汇总申报工作。
三、疫情报告员工作要求
1.主导进出校检测时,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
2.报告数据记录及汇总准确、及时,发现有瞒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的,一律严肃追责。
3.报告采用网络或电话,尽量避免接触。
四、疫情报告组织领导
吕校长为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王贺老师为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排查直接责任人,续慧慧老师是校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五、监测报告制度
1.进出校检测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在校区防疫检查区进对每个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健康证明)查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疫情报告员记录情况,由疫情报告员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疫情监测组组长)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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