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加强疫情疫病防控,严厉打击野生动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公众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现就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疫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经营活动紧急通告如下:
一、封控隔离所有人工繁育场所的野生动物。全县所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严禁无关人员出入,严禁转运贩卖,加强日常清洗。
二、严禁猎杀野生动物;严禁运输野生动物,县林业部门停止办理涉及野生动物运输的行政审批事项;严禁交易野生动物,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行市场交易;严禁展演野生动物,暂停野生动物展览展演活动,关闭所有野生展览展演场所。
三、尽量减少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不食用野生动物、不直接接触野生动物。相关经营场所要做好疫源疫病监管和卫生防疫工作,做好自身防护。
四、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活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均有举报的义务。举报-
本通告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为止。
衡南县林业局
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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