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蚌埠市进入非洲猪瘟疫情I级应急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非洲猪瘟疫情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皖政明电〔〕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全市进入非洲猪瘟疫情I级应急响应状态,立即启动《蚌埠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按照I级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
市、县(区)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防控工作信息一天一报、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制度。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发布非洲猪瘟疫情信息。
二、全面落实排查责任,排查实现全覆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继续加大排查频次和范围,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排查责任落实到县(区)、乡(街道)、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明确排查包保责任人职责,层层签订排查责任书,压实排查责任。严格执行排查信息一天两报,发现问题立即报,生猪死亡实行零报告,凡因漏报、谎报、瞒报、迟报造成疫情处置不及时和蔓延扩散,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全面落实应急技术队伍组建、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快速诊断和果断处置工作机制
市防指办及各县、区政府立即组建应急技术队伍,全市畜牧兽医部门技术人员一律在岗在位。县(区)、乡镇(街道)要按照《蚌埠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要求备足应急物资,选好掩埋场所,落实挖掘机械。各县、区防指办要按照《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建立快速诊断和果断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皖防非指〔〕3号)规定,疑似病例2小时内按规定程序上报市防指办、市防指办按程序报省防指办,并按规范采样送检;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应急处置队伍立即到场,做好处置准备。疫情确诊2小时内,县级政府发布封锁令并封锁疫区,6小时内疫点存栏生猪扑杀完毕,24小时内疫区存栏生猪扑杀完毕,严格落实疫区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四、全面防堵疫情传入,构筑疫情风险防火墙
全市与外界相通的高速出口、公路(包括与凤阳县交界的县乡村道路)、水路、渡口等设立非洲猪瘟疫情临时检查站点,严格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做到全天候运转、无缝衔接,全面禁止进、出我市的生猪调运,坚决查堵来自疫区和高风险地区的生猪产品,坚决查堵外地向我市运转泔水,坚决抵御疫区传入。设站结束时间以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公布疫情结束为准。
五、全面禁止泔水喂猪和泔水经营转运活动
市防指办印发禁止泔水喂猪公告,明确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和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加强巡查,全面严禁泔水喂猪,一旦发现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出台管理办法,统一收运、集中处理,严防泔水流入生猪养殖场(户)。
六、全面做好宣传引导,密切治疗白癜风哪个医院好北京请问治疗白癜风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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