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私募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划重点
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中基协2月1日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保障私募基金行业相关业务平稳运转。包括建立疫情防控领域资管产品备案的绿色通道、延长新登记私募管理人首发产品备案时限至12个月、延长信息报送更新时限等等,君华妹为大家划重点如下:疫情防控期间备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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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近期对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疫情防控领域资管产品备案绿色通道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2月1日)起,协会针对参与抗击疫情所需的医药卫生类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申请,提供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绿色通道。
管理人在AMBERS系统申请参与抗击疫情的医药卫生类私募基金新增产品备案时,除提交常规备案信息外,请在“相关附件上传”页面的“管理人(投顾)需要说明问题的文件”处上传业务支持文件,该文件请统一命名为“抗击疫情医药卫生类私募基金相关情况说明”。
(文件可以是立项报告、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意向书、尽调报告等。)
二、新登记私募管理人首发产品备案时限延长至12个月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2月1日)起,新登记及已登记但尚未备案首支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支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信息报送时间调整近期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报送事宜调整如下:
①私募基金管理人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年6月30日。
②私募基金年第四季度信息更新报送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年3月31日。
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年第四季度信息披露备份季报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年3月31日;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年信息披露备份年报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年6月30日;
管理规模在万元及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年1月信息披露备份月报填报截止时间延长至年2月29日。
现场咨询暂停、热线暂停服务2月1日起,协会暂停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大厦A座25层私募基金相关业务现场咨询工作;私募基金业务咨询热线--暂停提供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同时,私募基金业务咨询邮箱(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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